2007年全国五子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五子棋新闻


#1 2007年全国五子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作者:有志青年 发表时间:2007-3-28 17:12:10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五子棋团体赛的通知
一、举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2007年5月2-4日在北京举办。
三、参赛单位:全国所有的五子棋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项目:五子棋团体赛。
五、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主力棋手4名,替补棋手1名,领队1名。
(二)采用分台换人制进行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棋院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
(二)竞赛制度。视最终报名情况决定,采用单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如采用积分编排制则采用人工编排的方法进行,原则上比赛轮次不超过9轮。
(三)每两支团队之间的比赛共四盘对局,由两队之间台号相同的选手对局。报名时必须注明四名主力的台次,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发生替补时应视替补队员为5号选手,台次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
(四)本次比赛每盘对局用时为每方共75分钟,超时判负。
(五)成绩计算,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后,公布成绩计算方法,原则上循环制成绩计算遵循《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之规定,积分编排制采用依次比较得分、对手分、胜次、胜局、低至高各台次成绩、低至高各台次胜局的方法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委派,举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有执法五子棋比赛经验的裁判员担任大会工作。
(二)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任命,仲裁委员从参赛各队领队中产生。
(三)抽签工作由赛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队数在20个队以上的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在10个队以上的录取前6名,参赛队数在4个以上的录取前3名。冠军发给奖杯、证书和奖品等,其他各队只发给证书。
(二)设立“最佳台次奖”,每个台次各1名,共计4名,发给证书。最佳台次的录取依次比较得分、胜率、胜局进行区分,高者列前,最佳台次奖获得者的对局数量必须达到总对局数量的70%以上才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发给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团体须以书面形式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并交纳报名费用每队200元。
(二)报名材料请寄或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综合发展部徐炳继收。邮政编码:100061。联系电话:51029182,51029181,13683601265。传真:010-51029182。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8日,以收到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为准,未收到报名材料和报名费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四)参赛选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报到时出示给组委会,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五)报名后如需人员变更,经竞赛组委会批准,每改动一人另需缴手续费50元,赛前两天不接受变更。
(六)报名后因故未参赛者,报名费不退。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参赛团体缺席或迟到,经组委会批准,可酌情处理。
(七)各单位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者大会不予接待。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5月1日晚7点30分召开领队会议,各单位领队必须参加,领队会召开的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器材和经费:
(一) 比赛器材和经费由举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 收取的报名费全部用于比赛。
(三) 参赛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