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子棋新闻


#1 关于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有志青年 发表时间:2009-2-1 16:08: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院及相关机构:
    为做好2009年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以下简称智运会)五子棋项目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比赛的正常有序,现就2009年全国智运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五子棋项目发展现状,引导各地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五子棋项目运动员的支持、培养和管理,推进五子棋在全国各个地区的协调发展。
二、参赛方式
    第一届全国智运会五子棋项目个人赛和团体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总会,解放军、行业体协统一组队报名参赛。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只能有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所有报名参加第一届全国智运会五子棋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参赛单位签订代表资格协议。
(二)除解放军、行业体协外,各个参赛单位选派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当地户籍。
(三)代表解放军、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现役军人或该行业的正式职工。
四、参赛资格的确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类管理部门或体育总会须将运动员资格确认的有关材料加盖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总会或棋类管理部门公章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经确认后,其运动员才有资格代表本地参加2009年全国智运会五子棋比赛。
(二)须报送的相关资料如下:
1.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登记表。
2.运动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单位与运动员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代表资格协议原件一式3份。
4.如运动员未满16岁,则代其签署代表资格协议的监护人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
5.解放军、行业体协的运动员,还须同时报送现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该行业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2009年6月10日前,各地须将上述材料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综合发展部。逾期报送所引发的相关责任自负。
(二)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在截止日期内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将被视为该地区自行放弃组队参加2009年全国智运会五子棋比赛的权利。
(四)报送材料请寄: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中国棋院综合发展部,邮政编码:100061。
联系人:徐炳继:010-87559182,林丽梅:010-87559188。
传  真:010-87559182。
六、资格确认反馈
(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将于6月25日前,将确认结果反馈给报送单位,并公布具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二)运动员资格经过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的,视为重新申报,须按本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请各地体育总会或棋类管理部门大力配合,完成本地区第一届全国智运会五子棋运动员资格的确认工作。

附件:1.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登记表
      2.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棋牌中心  五子棋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体育总会,解放军、行业体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