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棋与经营管理

茗弈阁


#1 五子棋与经营管理 作者:茗弈宽容 发表时间:2010-4-5 11:58:36

 在所有的棋类娱乐里,最著名的无外乎围棋和象棋。而五子棋与之相比恐怕难以入流,它既没有围棋博大精深的内涵,也没有象棋运筹帷幄的激战。大家都以为它没有那么多的棋理和技巧,不需要啰嗦的说教,它简单到两三岁的小孩都会下,迅速到两三分钟就可以下完一盘。下棋厉害的人懒得下,不厉害的人不屑于下。其实不然,五子棋是会下容易下好难。三种棋虽然都还会下,而独对五子棋的喜爱却远远超过象棋和围棋。

  其实,任何一种棋,都不仅仅是一种娱乐,还是一部“无字兵书”。棋道即人道,棋理即事理。下棋的原则和技巧其实就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技巧。每种棋都有其鲜明的特征:围棋即军事,象棋即政治,而五子棋是人生,是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生在和平年代,长于经济浪潮。军事和政治其实离你我很远,而工作和生活就在你我身边,时断时续的五子棋交战历练,给了我很多启发,点滴的感悟于下,与各位分享:

  一、12345与54321

  五子棋的简单,简单到连6都不需要。(甚至连5也不是需要的。因为5是我们取胜的目标和结果。)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在对手的干扰和阻挠下完成从1到5的积累。而我们在下棋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这个简单而重要的终级目标,去做着进攻和防守的假象,忘掉了为了什么去攻,又奔着什么去防。1、2、3、4、5,就是需要你抬脚迈出的五个台阶:

  1:请问各位,你的第一颗棋子一般会下在哪里?大多数情况下会下在“天元”的位置(就是最中间的那个小圆点)。为什么?第一,因为这个位置,往四周延伸有同样广阔的空间,于发展最为有利。第二,这个位置,既“中”且“正”!符合国人追求“中”“正”的君子情结。事实也表明,毫不犹豫的放在这个位置是最有利于趋向“胜算”的。

  2: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五子棋赢,是赢在了2上,输,也是输在了2上。所以“2”必争。从落下第一颗子开始,就必须牢固树立“争2”的概念。开局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连续进攻取胜的手段,就需要在限制对方形成活二的基础上,自己形成更多的活二,胜,从数2开始,在2上形成优势,待时机成熟,一举攻胜。

  3:“争2”的阶段还只是“蓄势”,“抢3”才是为了更好的“待发”。势只是刹那间的优势,要抓住它只有在取得活2的占优时,看准时机,果断冲3。从2到3,看似只多了一个棋子,但却是增加了更加无限的可能性,给了对手更加直接和紧迫的压力。能不能从“优势”转化成“胜势”就要看这“3”是如何的抢法?什么时间,用什么手段形成“连续”的抢。争还只是温柔的争,而抢则是激烈的抢。抢到更多的战略制高点。

  4:有3就有4,有了活4也就拥有了胜利。虽然平日里下的时候没有禁手,可以双三赢。但冲四活三,却是绝对先手,胜的毫无争议。刚下五子棋时,总是有三必冲的,一是求胜心切,特别是没什么特别好的机会时,先冲冲再说。二是担心被堵,连个冲的机会也没有了。其实下多了就知道,胜算自在心中,又何必急于一时,留三不冲,你的这个冲就有两个点(一个连冲,一个跳冲)可以利用,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要么不冲,要冲就要有冲的效果,要么得势,要么取胜。

  5:真正的5颗子在棋盘上是走不出来的,因为走出活4的时候,胜负立判,对手已经投子认负了,所以5只是个结果而已,虽然追求5的过程比较辛苦,但得到5的胜利果实却是那么短暂。

  花了那么多篇幅来说12345,其实只想说明一个道理,取胜的过程总是那么漫长,每走一步都是那么艰难。从1到5是浴火重生的历练,每落一颗棋子都是悬于生死之间。

  想一想:

  5是我们人生的大成,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个目标可曾时刻存于我心?我们人生的4在何处?3怎么抢?2如何争?1发起于何处?如果我们早已预知人生的路是12345,那我们可曾建立起54321的逆向处世的思维?人生最大的悲剧是在人生的征途中我们不经意间就丢失了目标,忘了本该追求的是什么?应该怎么求?

  二、当守则守当攻则攻

  五子棋与所有棋类最大的不同是,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激烈的攻防战役。势均力敌,胜负难分。争先是取胜的关键。而要做到挥洒自如,胜算在握,那你就必须做到:先手要攻,后手要守,已落一子,敌增一兵。攻其要点,守其必争。攻不忘守,守不忘攻。攻中带守,守中带攻。当守则守,当攻则攻。

  如果自己是进攻方,要时刻掌握主动权,先行争夺,地破天惊。争得先手后,咬紧对方不放松,逐步扩大优势,不给对方以喘息之机,一路有力进攻,让对方防不胜防,最后完胜。

  如果是自己是守方,要时刻牢记:“最强的防守就是进攻。”等待对方出错的过程,也许漫长,也许难熬,但挺过了对方最初的一阵狂轰烂炸,仔细分析局势,你会发现,以守转攻的机会来了。

  要下好五子棋最重要的就是你对一颗棋子落下去后,场面局势的准确判断,需要有很好的计算力,来判断何时该守,何时


#2 Re:五子棋与经营管理 作者:岑小鱼 发表时间:2010-4-5 13:57:59

支持一个  虽然我的理解不是这样的